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洪雅县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一阶段建设项目
2、建设单位:洪雅雅信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
3、建设项目地点: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乡杨场村附近
4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处理规模为0.1万m3/d,处理工艺为“收集、预处理→水解酸化→A2O生化池(加生物填料)+斜管沉淀池+臭氧接触池”工艺,建设厂外配套污水管网总长约10.59km。本项目位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将军乡杨场村附近(现有在建洪雅县江南生活污水厂东南侧预留用地内),占地面积7331.17m2(约11 亩),绿化面积约4435m2。
5、投资情况:项目实际总投资3390万元,其中环保总投资255万元,占总投资的7.52%。
6、验收检测(调查)单位: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7、公示日期:2020年12月23日--2021年1月22日
8、联系电话:
验收单位:(0826)5011777
运行单位:13688266368
9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