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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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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层承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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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理层承诺

本公司向客户、认证机构郑重承诺:

一、最高管理者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。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》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》(修正案)(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9号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(RB/T214-2017)、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 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(市场监管总局2023年第21号公告)的要求,结合环境监测相关法规、规章和标准规范等为依据建立管理体系,通过组织内部审核、管理评审等措施实施改进并确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。

二、公司以“科学、公正、准确、诚信”的质量方针,在所有管理活动、质量活动和技术活动中严格遵守体系文件要求。

三、公司以科学的态度开展质量活动、技术活动和检测工作,质量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必须依据管理体系文件进行质量控制;检测人员依据国家标准、规范进行检测并如实记录检测数据,提供真实、客观的检测数据,并对数据的真实性终身负责。

四、全体员工严格遵守《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》,履行《检验检测机构自我声明》,自觉维护本公司的公正地位和诚实信誉,并遵守《员工职业道德规范》。

五、全体员工必须接受本公司安排的培训和教育,使管理人员掌握与本公司检测范围或客户要求相适应的法律、法规相关知识和信息,检测人员达到与本公司检测范围或客户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水平。以客户和社会的潜在需求为目标,为客户提供权威、准确的技术服务。

六、以客户满意为服务宗旨,主动征询客户要求,高效完成检测任务,及时出具检测报告,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。

七、由本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能保证公正、客观、准确、有效。保证测量的溯源性。

八、本公司服务水平能达到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》(RB/T 214-2017)及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 机构评审补充要求》的服务水平。

 

最高管理者:   

日期:20231225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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