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台泥水泥窑尾超低排放改造项目
2、建设单位:广安昌兴水泥有限公司
3、建设项目地点:广安市前锋区三墩坎路9号
4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是在4500t/d熟料水泥生产线原有基础上进行改造。主要对窑尾烟气除尘系统,窑尾脱硝系统、脱硫系统进行升级改造,使其污染物能够达到《关于印发广安市水泥行业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》中相应要求。其中除尘改造内容为:更换除尘器,适当增加袋室高度、过滤面积、更换滤袋材质等;脱硝改造内容为:低氮燃烧技术部分技改和新增SNCR脱硝技术系统;脱硫改造内容为:新增石灰石-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。
5、投资情况:本项目为环保改造工程,因此项目投资全部为厂内环保投资。故项目实际总投资(即环保总投资)为2930万元。
6、验收检测(调查)单位: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7、公示日期:2021年3月10日--2021年4月8日
8、联系电话:
验收单位:(0826)5011777
运行单位:17756387773
9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