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卫生院建设项目
2、建设单位:广安市广安区恒升中心卫生院
3、建设单位地点:广安区恒升镇
4、项目概况:占地面积约3430m2,建筑面积约9375m2,该院目前已建成门诊楼、住院楼和医技楼3 栋,项目内现有职工62 人,共设置40 张住院病床,主要科室有妇产科、西药房、中药房、皮肤科、中医科、收费室、发热门诊、口腔科和儿科等。职工有62人,年住院病人2600 人(次),门诊量16000 人(次)。
5、投资情况:本项目实际总投资400万元,其中环保总投资60万元,占总投资的15.0%。
6、验收检测(调查)单位: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7、公示日期:2022年5月10日--2022年6月7日
8、联系电话
验收单位:(0826)5011777
建设单位:13547543660
9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