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洪雅县江南生活污水处理工程(一期)
2、建设单位:洪雅雅信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
3、建设单位地点:洪雅县将军乡杨场村
4、项目概况:项目一期工程占地25.1亩,主要是该地区的居民生活污水、公共建筑污水,工业废水不得进入本项目。该一期项目的处理规模为10000m3/d,处理工艺为“预处理+FBBR生化池+高效沉淀池+深床滤池+次氯酸钠消毒+人工湿地+紫外消毒”,经处理达标的污水达《四川省岷江、沱江流域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51/2311-2016),SS及其他指标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中的一级A标准限值后排入青衣江。
5、投资情况:实际总投资10471万元,其中环保总投资334.2万元,占总投资的3.19%。
6、验收检测(调查)单位: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7、公示日期:2020年12月23日--2021年1月22日
8、联系电话:
验收单位:(0826)5011777
建设单位:136 8826 6368
9、附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