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【2017】4号)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:
1、项目名称:洪雅县生态文明环境PPP项目县城市生活污水净化厂提标改造(一期)
2、建设单位:洪雅雅信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
3、建设单位地点:洪雅县洪川镇封河坝村2组
4、项目概况:本项目属于提标升级改造项目,主要收集处理县城规划汇总的县城青衣江以北的旧城中心、城西生活居住区、县城新中心、城东工业区、城东生活居住区的各类污水。该一期项目技改后的处理规模为10000m3/d(与技改前一致),处理工艺为“粗格栅+提升泵+细格栅+旋流沉砂池+氧化沟(底部曝气)+高效沉淀池+连续流砂反硝化过滤器+D型滤池+次氯酸钠消毒”。
5、投资情况:实本次技改项目实际总投资1868.71万元,其中环保总投资74.5万元,占总投资的3.99%。
6、验收检测(调查)单位:四川新绿洲环境检测有限公司
7、公示日期:2020年12月23日--2021年1月22日
8、联系电话:
验收单位:(0826)5011777
建设单位:136 8826 6368
9、附件